秋日。一轮悬月高挂,田野里蛐蛐的鸣叫声,把静静的夜晚变得格外热闹。明月把大地装扮得一片蒙胧而姣美,让人更加感到季节的醉人。
我们约定在小城外的难河滩见面。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夹克衫。我穿着碎花布大襟衣服。虽然我们从小一起长大,但是象这样近距离的接触还是第一次。沉默一会,他羞涩的告诉我:他爱慕我已经很久,只是没有勇气开口告诉我。也多次给我写信,也都写好又撕掉,没有勇气寄出。目前,正处在上山下乡前夕,还不知道自己的路该怎样走,为自己的前途十分渺茫感到自卑。简单的交流,我感到他的憨厚和善良。
我教书的学校离家有60多华里的山路,且路径狭笮。经过的地方人烟稀少。每隔两三个月,就得回一次家。他知道我那天要赶回学校上班,我没叫他送我。因为正值春耕时节,农活很忙,生产队长也不会准他的假。早上我早早的背着背包上了路。正在地出早工的他,远远的看见我,丢下锄头从山脚追上来送我一程,我没推就。
我们走在弯曲的山路上,性格内向的他,竟与我象久别重逢的老友,无话不谈,从共同的志趣谈到理想和前途。不知不觉,已近中午时分,走到已经能看见我们学校的山顶上,他停下脚步,不送我了,要我自己回学校。等看不见我的影子,他再原路返回去。我怎忍心让他就这样回去呢,他出早工,连早饭还没有吃呢。眼看已经中午,等他赶回去,就该吃晚饭了。我再三要求他和我一起到学校,他说:“我穿着做活路的脏衣服到你们学校,你们的同事会笑话你的。”我犟不过他,只好让他饿着肚子回去。他的真诚,他的厚道,打动了我,我深深的爱上了他
( 待续)